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10-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