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