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另行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