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村庄和集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村庄和集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质量,按照有关的技术规定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3-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