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

第十七条

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 第十七条 城市大脑的数据开放工作应当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有序推进。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放自有数据,推动形成多元化的数据开放格局。
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利用开放的数据依法开展应用开发、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活动,促进数据产业全业态协调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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