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
第十五条
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 第十五条 公共数据质量管理遵循“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保障公共数据质量,实现数据动态维护,确保接入城市大脑中枢数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共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对公共数据的质量以及动态维护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测和全面评价。
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共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对公共数据的质量以及动态维护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测和全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