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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