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第二十九条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第二十九条 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可以将其承担的事务性、服务性职能依法转移给相关社会组织承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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