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第二十七条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第二十七条 大江东集聚区居民在基本社会保障、户籍管理、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与市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大江东集聚区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纳入市级统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