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大江东集聚区财政实行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预算,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
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行使相当于县级的统计报送权限,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及时向萧山区人民政府报送其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取得的有关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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