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大江东集聚区应当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