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重大会展活动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会展活动期间,当场馆配套停车泊位不足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在会展场馆周边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会展活动期间,当场馆配套停车泊位不足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在会展场馆周边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