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17-10-16 共 3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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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会展业发展,规范会展活动,建设国际会议目的地城市,打造国际会展之都、赛事之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 第二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会展业的促进,会展活动的服务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会展业,是指通过在特定场所和一定期限内举办会议、展览、赛事、演艺、节庆等活动,为参与者提供各类会议、展示... 第四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会展业发展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平竞争、行业自律的原则。 第五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将会展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规划,推动会展业与城市建设、科技文化、旅游休... 第六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会展业发展领导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决定会展业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政策,解决会展业的管理体制、扶持资金、场馆... 第七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会展业服务管理职能,明确会展业主管部门。市会展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会展业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管理... 第八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会展行业协会在会展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发挥积极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引导...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九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会展业与装修装饰、信息咨询、广告策划、交通运输、宾馆酒店、旅游度假、通信网络等产... 第十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整合部门会展项目预算资金,设立会展业发展扶持资金。 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会展业主管部门制定会展... 第十一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一条 会展业发展扶持资金的年度预算和管理使用由市财政和市会展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在会展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第十二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加大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加快建立政府办展退出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会展... 第十三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培育和引进大型会展企业,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联营等形式组建大型会展企业集... 第十四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突出本市特色优势和产业优势,培育会展品牌;依托在杭院校及有关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学术资源,培... 第十五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国际会展专门机构的联系,建立国际会展引进和申办联动机制,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会展。 推动联... 第十六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六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会展业等部门编制会展场馆建设专项规划。会展场馆建设专项规划应当与钱塘江两岸开发利用... 第十七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会展业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并纳入市人才发展规划。鼓励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会展... 第十八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鼓励和引导会展企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服务与管理创新,发展新... 第十九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积极发展绿色会展,推广应用各种节能降耗的器材设备,推行绿色采购,选用绿色原材料和绿色包装物,推动...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条 本市实行重大会展活动备案制度。 本条例所称的重大会展活动,是指在本市举办的规模大、影响广、辐射带动作用强的... 第二十一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举办单位在会展活动举办前,根据申请事项依法向公安、市容环境卫生、文化等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 第二十二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举办单位发布招展信息和宣传广告应当客观、准确,会展活动及展出内容应与发布的信息一致。 已经许可的会展活动... 第二十三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举办单位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布展、撤展、用火、用电、... 第二十四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会展场馆应当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和引导标志,配置应急广播、应急照明、消防等设... 第二十五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举办单位依法做好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参展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参展项目、产品标示具有知识产权的... 第二十六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举办单位应当在会展现场设置投诉处理点,并在醒目位置公布公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会展业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电... 第二十七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在会展活动期间,参展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与会展名称、内容不符的活动; (二)进行虚假宣传; ... 第二十八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重大会展活动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会展活动期间... 第二十九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会展活动期间,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卫生、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对会展活动的巡查,监督、指导举办单位...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