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九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会展业与装修装饰、信息咨询、广告策划、交通运输、宾馆酒店、旅游度假、通信网络等产业联动发展,培育发展专业会展服务机构、新型会展媒体等会展新业态,鼓励打造会展园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