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八条 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鼓励和引导会展企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服务与管理创新,发展新兴会展业态。鼓励举办网上会展,发展网上营销推广、客户挖掘等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