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路条例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六条

杭州市公路条例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六条 对公路质量和安全影响较小的涉路施工项目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时,申请人可以以技术评价意见简本等方式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技术评价报告。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8-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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