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本条例规定由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属于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实施。
本条例规定由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属于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