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第四章 整修利用 第四十条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第四章 整修利用 第四十条 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对历史建筑进行合理利用。鼓励保护责任人将历史建筑对公众开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4-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