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三章 城市环境国际化
第二十七条
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三章 城市环境国际化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加强对城市景观风貌的规划设计和控制引导。
城市设计应当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和历史文化遗存,体现地域特色、时代特征、人文精神和艺术品位。
城市核心区、重要沿山滨水区、历史风貌区等区域,可以划定为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
城市设计应当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和历史文化遗存,体现地域特色、时代特征、人文精神和艺术品位。
城市核心区、重要沿山滨水区、历史风貌区等区域,可以划定为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