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时,应当服从城市道路建设进度需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