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在权限范围内可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