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章 房屋白蚁防治管理 第四十四条 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章 房屋白蚁防治管理 第四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应当实施白蚁预防处理。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防治合同,缴纳白蚁防治费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