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三条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设施设备和场地、用房等,应当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并加强运行维护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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