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客运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出租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