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 第三章 住宅用房补偿 第二十二条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 第三章 住宅用房补偿 第二十二条 拆除出租(借)的住宅用房,补偿人对租(借)用人不予安置和补偿。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