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设置规划与技术规范

第十条

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设置规划与技术规范 第十条 编制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相关规划以及设置技术规范,应当向社会公示,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相关行业协会、有关专家和其他相关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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