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二十七条

杭州市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利用带薪休假假期错峰旅游。
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依法开展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职工合法休假权益。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进社区,为城乡居民旅游、旅游投诉维权等提供便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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