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二章 智慧经济发展规划

第九条

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二章 智慧经济发展规划 第九条 编制智慧经济发展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均衡发展、集约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推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智慧化建设,优先发展民生服务领域的智慧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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