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六章 保障 第四十九条 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六章 保障 第四十九条 大数据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使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及产品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等制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