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及时处理水上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