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立法条例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八条

杭州市立法条例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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