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投诉和举报危害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的行为。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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