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有关部门在制定千岛湖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调度水资源时,应当注意保持千岛湖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和自然景观的风貌特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