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三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二十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三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心理健康促进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公民的心理健康水平,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
用人单位应当重视劳动者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工会应当督促用人单位建立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重视居民、村民的心理健康需求,做好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公民应当了解精神卫生知识,参与心理健康促进活动,保持和提高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
用人单位应当重视劳动者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工会应当督促用人单位建立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重视居民、村民的心理健康需求,做好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公民应当了解精神卫生知识,参与心理健康促进活动,保持和提高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