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三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二十二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三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二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教师、校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能力。
学校应当结合素质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配备心理辅导人员,对教师、学生以及学生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对幼儿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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