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16-10-20 共 4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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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 第二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精神卫生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精神卫生工作,是指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康复等精神卫... 第三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精神卫生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家庭和单位尽责、社会共同参与... 第四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精神卫生工作。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精神卫生工作。 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 第五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全社会应当理解和关怀精神障碍患者。 精神障碍患者有获得精神卫生服务的权利,有依法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 第六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精神障碍患者病愈后,在入学、考试、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精神障碍患者病愈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 第七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精神卫生工作提供志愿服务,对精神卫生工作进行捐赠。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依法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给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本人及其监护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人可向市...

第二章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九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章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 第十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章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条 本市建立以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为主体,设置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的综合性医疗机构、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医... 第十一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章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一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建立精神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精... 第十二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章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二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设立社会福利性质的康复机构,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场所。康复... 第十三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章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三条 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等级医院标准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指导康复机... 第十四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章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四条 心理咨询机构依法进行登记后,方可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设立营利性心理咨询机构的,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五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章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五条 心理咨询机构可以提供下列心理咨询服务: (一)一般心理状态与功能的评估; (二)心理发展偏差的咨询与干预... 第十六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章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六条 心理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律,依法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心理咨询机构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 第十七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章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七条 心理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规范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向接... 第十八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章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心理咨询机构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 第十九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章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心理咨询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

第三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二十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三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心理健康促进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公民的心理健康水平... 第二十一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三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二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预防精神障碍的意义,普及精神卫生... 第二十二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三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二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教师、校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三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二十三条 民政部门在抗灾、救灾中,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受灾人群心理健康促进活动,防止因受灾诱发精神... 第二十四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三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二十四条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对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的人民警察开展心理健... 第二十五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三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心理危机干预列入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协调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市和区、县...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十六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十六条 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应当遵循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格尊严的原则,保障患者获得良好的精神卫生... 第二十七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十七条 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 第二十八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十八条 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 第二十九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十九条 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的通信、受探视权利受法律保护。因病情或者治疗需要有必要对其通信、受探视的权利... 第三十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三十条 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有权了解病情、诊断结论、治疗方案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有权要求医疗机构... 第三十一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三十一条 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与治疗其精神障碍无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需要精神障碍患者参与医学科研活动或者接... 第三十二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三十二条 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合并患有其他严重疾病,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无治疗条件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组... 第三十三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认为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出院的,应当立即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由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的,... 第三十四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发现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擅自离院的,应当立即寻找,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有下列情...

第五章 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

第三十五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五章 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 第三十五条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时,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病情评估,认为需要接受定期门诊治疗和社... 第三十六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五章 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医疗机构、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应当帮助... 第三十七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五章 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 第三十七条 康复机构应当安排精神障碍患者参加有利于其康复的劳动、娱乐、体育活动,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十八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五章 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 第三十八条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近亲属应当创造有利于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家庭环境,在治疗、生活和社会活动等方面给... 第三十九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五章 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机构应当向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近亲属提供康复知识和康复方法的指导...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精神卫生工作作为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 第四十一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一条 本市各级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采取措施,推进精神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每十... 第四十二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二条 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和从事精神卫生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和从事精神卫生服务的社会工... 第四十三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动本市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的建设,满足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康复的需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第四十四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四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心理咨询机构未按照执业规范开展活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千...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