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十七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十七条 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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