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