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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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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
第六章 绩效问责
第三十八条
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 第六章 绩效问责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情形,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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