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二十三条

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二十三条 在湘湖度假区内从事商品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湘湖度假区商业网点规划要求,禁止擅自搭棚、设摊、扩面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湘湖度假区商业网点外揽客、兜售商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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