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二十五条 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在湘湖度假区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依法申请许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设置城市雕塑;(二)进行临时建设;(三)设置大中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