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促进措施

第三十四条

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促进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本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监管部门、高等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建立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
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引进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构建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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