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覆盖本市行政区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