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进行的,或者交易标的跨越关境的电子商务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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