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四条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四条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是湿地公园保护、建设、管理和利用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严格遵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