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爱路护路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