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以及公路附属设施,不得非法干涉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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