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农村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构建比例适当、布局合理、衔接顺畅、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与国道、省道以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农村客运、农村物流等规划相适应。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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