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民兵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民兵应当做到:服从组织领导,听从上级指挥,掌握军事技术,爱护武器装备,学习政治文化,带头参加生产劳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群众利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