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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民兵工作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民兵工作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负责解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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